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

刘晓波的“光荣”

摘自《学习与研究》1989年第9期
作者:伍驰

这次动乱中自称“黑手”的刘晓波有一句名言:“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肖子孙,且以此为荣。”

这里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刘晓波居然也会谈论什么“光荣”的问题。

我们知道,刘晓波做事,历来是不顾什么脸面的。

他的主张是:“我的文学观就是没什么理性可言”,“就是得把这样一些东西强调到极点:感性、非理性、本能、肉。肉有两种含义,一是性,一是金钱。钱是个好东西,任何人见了都要两眼放光。”

在回答”为什么要演讲”的问题时,他赤裸裸的说:“为了挣钱,不给够一小时多少钱,我就别不去。钱是一种自我评价。”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谈什么光荣、耻辱?

要理解这样的问题,我们还得顺着刘晓波的思路看一看。

原来,这是一群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信徒,“有钱就有一切”,自然也就有了“光荣”。

他们所以会以“挖祖坟”为荣,就因为祖坟里有值钱的东西,又有肯出大价钱的买主。所以,爱国、叛国,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无所谓的。重要的是能卖国。能卖出好价钱,他们就得以了,就觉得“光荣”了。

买主,也就是西方的帝国主义分子,为什么肯出好价钱呢?他们看上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这里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有11亿人口的市场,的确是一块大肥肉。我们又是一个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大国,正在欣欣向荣地蓬勃发展。帝国主义分子想一口把我们吞下去,办不到!

如此看来,真正值钱的,还是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卖国贼的所谓“光荣”,沾的仍然是祖国的光。如果这个国家已经沦为帝国主义的附庸、殖民地,他们不需要再花钱买了,刘晓波、方励之这些卖国贼也就一文不值了。当然,这样的结果是不可能出现的。现在出现的是另一种情况:他们的面目被揭露了,失去了欺骗人民跟着帝国主义阴谋跑的功能,因而也就失去了继续卖国的功能。就是说,他们主观上想卖也卖不成了。

但是,他们还可以有一点“光荣”,这就是被帝国主义者当作社会主义中国违反“人权”的标本。为了发动反华的鼓噪,还需要不断地给他们加上“民主斗士”之类的桂冠,这也算是“光荣”吧。

可惜,按照刘晓波们从他们的主子那里接受的价值标准,这一类“光荣”只是口惠而实不至,换不到钱,那就只能算是耻辱了,地地道道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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