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分区理论是非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摘自《江苏商论》1989年第6期
作者:
黄淑佳

1989年春夏之交,在中国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整治风暴,从学潮到动乱在北京的反革命暴乱,这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一次大较量,是一场旨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斗争。它以活生生的事实从反面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和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绝对不可忽视或者偏废,否则就要付出血的代价。这一深刻教训具有普遍性,对各行各业都有指导意义,经济理论研究也当然不例外。

我国的经济理论研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一条重要战线,它与文艺、新闻、出版等一样,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源于实践,指导实践,为社会主义服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回顾过去的10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指导下,我国经济理论包括商业经济理论的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为重点,出现了空前繁荣活跃的好形势。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多种所有制并存合理结构的理论、生产力标准的理论等理论的确立,对于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观念的更新和实际工作的推动,都起了巨大的催化和指导作用。但是冷静地思考一下,也不能不看到经济理论存在不少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思想解放还不够,理论研究还跟不上实践的发展,不能还囿于传统观点的束缚,及时给予理论上的总结和指导,这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勇气去继续大胆探索;另一方面,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泛滥,极少数别有用心肆意鼓吹资本主义,否定社会主义,搏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企图把社会主义独立自主的中国变成西方资本主义的附庸。在这股思潮的袭击下,理论界思想严重混乱。一个时期以来,似乎鼓吹西方资本主义就是“思想解放”,坚持马克思主义原理成为“保守”;一些人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的观点津津乐道。这是一种危害性更大的倾向,是当前须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要在经济理论研究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对某些理论上的是非加以廓清。从近几年商业经济研究实际的课题来看,我以为在如下三个比较重大的理论问题上必须分清界限,澄清模糊观念,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

第一、关于商业的所有制结构,在克服“一大二公”观念的同时,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而不是搞什么“私有化”。

10年来,我们对“一大二公”的否定,是因为这种所有制形式脱离了中国的国情,不符合现阶段生产力存在多层次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对公有制经济本身的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确立是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必然产物,是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固有矛盾的客观需要。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就是打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枷锁,建立起一个能够自己当家作主、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实现按劳分配、以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的经济基础,这只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办到。没有公有制经济,也就没有社会主义。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应该说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也有国有企业,但它毕竟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所操纵,归根到底是为垄断资本主义服务的,本质上不能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提并论,忽视两者本质的区别,就会陷入“形而上学”。当然这不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可以包揽所有经济领域。10年来,正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同时,发展了一定数量的个体劳动者经济的私营经济,并在体制改革中尝试将一小部分国营小商业、小服务企业转为私人经营;同时在对外开放中建立了中外合作、中外合作经济,大体形成了与我国现阶段国情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框架。但是,有些人对社会主义采取全盘否定,他们接过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口号,鼓吹私有制的“优越”,主张在中国推行私有制的私有化。理由是中国没有经过一个单独的资本主义历史发展阶段,需要通过“私有化”来“补资本主义的课”。其实,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搞不通,这早已为中国旧式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所证明。在今天,更为国际资本主义的利益所不容。而且,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并不因为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消除。“持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科学的结论。诚然,在中国,公有制经济由于诞生时间不过几十年,而且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受到“左”的影响,所以还存在某些缺陷和弊病,但它完全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改革来加以克服和趋于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当然应该利用人类迄今已经创造的文明、汲取世界上一切国家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管理中的某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而加以运用,但这与全盘西化推行资本主义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鼓吹“私有化”的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无知。我们必须揭露这种似是而非的所谓“理论”的欺骗性,在所有制改革中掌握理论上的界限。

第二,我们要发展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是搞什么“市场经济”。

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经验,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性质作出了科学的概括和论断,这就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而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这里必须注意,一个是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一个是有计划,一个是商品市场和商品交换。这三者统一而不分割,也即是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经济浏览模式。虽然,对这一科学概念的认识还需要通过实践、探索来逐步加深,以不断充实和丰富其内容,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我们的目标是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什么“市场经济”。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商品经济”的实质就是“市场经济”,不过提法不同。对此我认为不能含糊,这实质上是混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是一个原则问题。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条件下,之所以还要发展商品经济,是因为公有制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以及一切劳动者都要通过商品经济这种形式来实现劳动价值的交换,实现本企业独立的经济利益和个人的物质利益。而商品经济当然不能离开市场这个载体。离开市场去实现价值的交换,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改革中十分重视对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是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属于资产主义范畴,它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1)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高于一切,主宰一切,是不可驾驭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的市场是可以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加以调控的;(2)资本主义的市场主体——私有制企业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而社会主义市场的主体是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它们只能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们必须受国家——资产所有者的制约;(3)资本主义的市场机制是自发地起调节作用的;社会主义的市场机制是在客观计划指导下的自觉运用。因此,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可以认为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在这里,市场调节只是实现经济目标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主宰一切。

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市场经济发展史,它是和封建主义领地分割相对立的,在数百年的发展中,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就是千百万农民的破产和无产阶级的赤贫化,从而造成尖锐的阶级对立,这种事实是资产阶级所粉饰不了的。在今天,争夺世界市场仍然是资本主义的一个突出矛盾。我们是一个拥有十一亿人口的大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不能依靠走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必须依靠和发挥公有制的优势,坚持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既要克服高度集中、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病,又要防止放任自流、失去控制、完全让市场机制自发地起作用,否则就将对我们的经济发展起破坏作用。事实上最近几年已有不少教训,目前流通领域中的种种混乱现象的产生,与“市场经济”观点的影响不能说没有关系,我们不能让“市场经济”混淆了理论概念。

第三,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推行产权明晰化,不能把公有制分解,割裂。

如何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一些同志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思路,提出要使产权明晰化,把国有资产同企业承包后的新增资产加以划分。有的提出企业股份化的设想,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这些都有一定道理,值得研究探讨和在实践中加以检验。但是,也有一种观点主张把企业的资产存量分股量化到职工个人,使产权“彻底”明晰化,认为这样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全民所有制的职工增强主人翁感,从而形成一种内部激励机制,把企业搞活。对此,且不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可行性如何,就理论上来说,我以为这是对全民所有制经济基础的一种分解和割裂,是资产“私有化”的一种变形。

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我国一般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中的合作型企业,在近几年的体制改革中,采取动员本企业职工入股的办法,恢复“一定范围内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分配”的集体经济特征,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向心力,应该说这是正确的。因为它使一部分生活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基础,使集体经济名实相符。有的集体企业为了克服“一平二调”原有资产存量划出一小部分作为职工的名义股份,实行劳动分红,这种方法尚在试验,但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同,它的资产并不是由职工入股组成,而是分别属于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投资。这些投资实际上是全社会创造的财富,政府是所有者的代表。因此,企业除了应交国家税收以外,还必须首先保证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只是其一。其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支柱和骨干,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采取何种改革形式,其原则都必须是使经济实力得到增强而不是削弱,这主要是看有无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如果在承包后将新增资产(哪怕是一部分)量化到职工个人,则势必影响企业的可支配资金,削弱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其三,集体企业的职工股份由入股组成,带有某种集体性质,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存量分股到职工,这是将生产基金转成了消费基金,于治理经济环境不利。因此,有些在集体所有制经济看来可以采取的改革措施,并不能随意移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实行公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制,可以作为改革的一种思路。但是,不能把股份制绝对化,也不应因实行股份制而否定全民所有制,更不能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都变成为企业的“小股东”。认为只有把职工变为股东才能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思想,这就在实质上低估了中国工人阶级观念的思想觉悟,也否定了当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和威力。职工股东化的结果,很可能是股东观念强化,政治觉悟弱化。我们毕竟是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目的是要在物质文明的建设中,同时培育一代新人,一支具有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职工队伍。我们不仅要看到物质利益对职工的激励作用,更要看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对职工的巨大鼓舞作用。

以上三个问题(当然还不是全部问题),就多数人来说,主要是认识上的差异。但是已经足以看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经济理论研究中的泛滥。这种思潮的鼓吹者,结果正确的口号,贩卖资本主义的私货,制造某些似是而非的“理论”,迷惑一些人,特别一些阅历尚浅的青年,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危险性。我们务必提高警惕,坚决揭露,开展批判。研究理论,必须采取科学严谨的态度,贯彻“双百”方针,允许不同观点的交流,实行学术自由。但这绝不是说,对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观点不能展开批判。自由从来不是抽象的,而是有阶级性的。真理越辩越明,坚决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认真领会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把被搞乱的理论是非加以拨正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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